以下是引用sdqzwyx在2006-3-6 22:55:00的发言:[br]“《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且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br] 我们影像可是越来越难了,我从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就是病人状告医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对身体有害的放射线体格检查,要求索赔,好像还胜诉了。要求医院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主动提供眼晶状体、性腺、甲状腺、乳腺等部位的防护,否则病员就可以跟医院索赔。哎!
欢迎光临 医影在线 (http://bbs.radida.com/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