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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hellolinda    时间: 2015-1-14 11:50
标题: 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hellolinda 于 2015-1-14 11:54 编辑

关于上海市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号)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本市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卫生初级(士:药、技)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药、护、技初级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四)有关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要求
1、凡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人员,其学历取得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临床医学类资格考试,须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2、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规定年限的;
3、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自2015年1月6 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止。
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2、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8日止。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三)报名地点及其范围
报名点设在长宁区卫生学校、杨浦区卫生学校、黄浦区卫生学校和崇明受理点,具体详见附件。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
各考试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具体的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详见附件。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1、各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17、23、24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考试地点
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初级、中级:每科50元。
附件:1、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2、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报名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抄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附件1                    有关事项说明
一、学历、工作、转岗年限
(一)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正规院校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申报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转岗时间从取得执业资格算起。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申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申报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贯彻中组部、人社部等25部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军队卫生人员申报
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团级及以上单位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机构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限及军队专用报名系统要求组织报名,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由师级及以上单位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1月27日-29日将报名数据、有关材料、考务费等移交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考试成绩管理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发证。
五、其他
申报条件中第(四)点第3条规定是指已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式聘用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申报专业必须是全科医学(301)、全科医学(中医类)(302)和社区护理(373)三个专业,申报其他专业,不参照该项规定。


附件2                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等。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须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学历者,还需提交前一个卫生类全日制学历证书。
四、下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七、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九、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药学
纸笔
102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103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4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6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8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9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11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药学
纸笔
202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203
护理学
护理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护理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8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0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1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3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4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216
心理治疗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中级考试专业
[td]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3
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5
呼吸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6
消化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7
肾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8
神经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9
内分泌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0
血液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1
结核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2
传染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4
职业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5
中医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7
普通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8
骨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9
胸心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0
神经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1
泌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2
小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3
烧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4
整形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5
中医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8
中医骨伤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0
妇产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1
中医妇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2
儿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3
中医儿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4
眼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5
中医眼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0
精神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1
肿瘤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2
肿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4
放射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5
核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6
超声波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7
麻醉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8
康复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9
推拿(按摩)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0
中医针灸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1
病理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3
口腔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4
口腔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6
口腔修复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7
口腔正畸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8
疼痛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9
重症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60
计划生育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61
疾病控制
主管医师
纸笔
362
公共卫生
主管医师
纸笔
363
职业卫生
主管医师
纸笔
364
妇幼保健
主管医师
纸笔
365
健康教育
主管医师
纸笔
366
药学
药学
纸笔
367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368
护理学
护理
纸笔
369
内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0
外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1
妇产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2
儿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3
社区护理
护理
纸笔
374
中医护理
护理
人机对话
37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7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7
核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0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2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3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5
消毒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6
心理治疗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7
心电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9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90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附件4                报名点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地    址
电话
1
长宁区卫生学校
云雾山路39号
52064708
受理范围
长宁、徐汇、静安、闵行、青浦、松江、金山
2
杨浦区卫生学校
舒兰路51号
55530577,18930411633
受理范围
宝山、杨浦
3
黄浦区卫生学校
梦花街234号13楼
63667293
受理范围
黄浦、普陀、虹口、闸北、浦东新区、嘉定、
  
奉贤
4
崇明县受理点
一江山路616号
59621609
受理范围
崇明县

注:报名时间 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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