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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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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悟空
时间:
2015-3-8 15:34
标题:
高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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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lolinda
时间:
2015-3-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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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仅供参考!
http://www.shwshr.com/Policy/Detail.asp?id=108
标题: 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号: 沪卫评审[2014]1号 发文时间: 2014-7-16
发文机构: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大学、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中福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实践能力,更好地规范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2]40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现将做好2014年度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以强化工作业绩为核心的考核推荐工作,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见附件1)。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二)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政策要点和操作口径,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岗位设置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后,报送评审受理部门。
(三)申报医师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
二、申报要求
(一)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CN”期刊号,“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4、按文件规定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者,请参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并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目录可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www.shwshr.com
)。
(二)科研课题、科技奖项等材料要求
1、完成科研课题排名要求 完成局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排名要求为前3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排名要求为前5名。
2、科研课题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3、申报人员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科技奖励的,需提交奖项证书以及申报科技奖项的材料。评选获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不能作为奖项上报。2014年度科技奖项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要求
1、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2、凡申报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提供由上海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医古文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仍可继续使用。
(四)定期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定期工作”考核和管理工作。
2、为了扶持郊区新建、改建、迁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5+3+1”工程),凡是扶持医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该项目医院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3、为加快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院前急救专业学科发展,本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到市、区(县)医疗急救机构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五)第二年申报和隔年申报要求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度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的专著。
2、评审未通过人员隔年申报须有新业绩(包括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疑难问题、发表新论文、承担课题及临床创新等)。
(六)诚信要求 申报个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如提供的材料有失实、虚假情况,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七)公示要求 为了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各单位将考核推荐的结果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证明,填写《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一览表》(见附件3)。
(八)评审面试要求
1、凡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审面试。面试时,申报人员须用PPT形式进行汇报,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发表的论文、承担的课题及临床创新等),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在国外执行援外医疗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并提供有关批件等材料,经批准,不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汇报的PPT材料,可以进入评审程序。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援外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见附件4)。
在国内执行对口支援公务的人员,应参加面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不参加面试,需提供汇报的PPT材料进入评审程序。
3、申报人员制作和上报PPT要求
(1)申报人员制作PPT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
(2)各主管局(单位)汇总申报人员PPT电子文档后,统一于9月26日前上传至《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
(九)其他事项要求
1、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上报申报材料时,按《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软件信息要求上报。
2、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体开业行医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由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受理审核后上报。
3、符合本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现在本市医药商业行业和中药商业行业从事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和上海中药行业协会分别受理审核后上报。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一)受理时间:9月1日至9月5日,具体安排如下:
9月1日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9月2日至3日 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9月4日 各有关大学
9月5日 委属单位及其他医疗机构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都北路408号)。联系电话:021-63596135
(三)费用:评审费1000元/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一览表》
4、《援外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
作者:
hellolinda
时间:
2015-3-9 14:35
标题: 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号: 沪卫评审[2014]2号 发文时间: 2014-7-16
发文机构: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
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沪人社专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现将做好2014年度本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属于“社区卫生高评委”的申报评审的范围: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申报卫生事业研究的人员。
(二)申报时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并借调在外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三)从外省市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调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二、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设置切实做好符合本市社区卫生特点的考核推荐工作,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海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见附件1),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二)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要求,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考核推荐。
(三)申报医师类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
三、申报要求
(一)论文要求
1、送审论文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并标有“ISSN”、“CN”期刊号。“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原则上不予受理,以下情况除外:
(1)在部分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专业工作20 年及以上的申报人员,可以将1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专业文章(综述、个案报道、专业实践经验总结等)视作发表论文申报。(机构名单见附件2)
(2)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4、按文件规定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者,请参照《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并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核心期刊目录可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www.shwshr.com
)。
(二)科研课题、科技奖项等材料要求
1、科研课题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2、申报人员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科技奖励的,需提交奖项证书以及申报科技奖项的材料。评选获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不能作为奖项上报。2014年度科技奖项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医古文测试能力要求
凡申报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提供由上海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医古文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仍可继续使用。
(四)第二年申报和隔年申报要求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度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的专著。
2、评审未通过人员隔年申报须有新业绩(包括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疑难问题、发表新论文、承担课题及临床创新等)。
(五)诚信要求
申报个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如提供的材料有失实、虚假情况,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六)公示要求
为了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各单位将考核推荐的结果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证明,填写《申报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一览表》(见附件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申报材料的核实、鉴定、公示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并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信息公开栏内公示,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公示结果证明。
(七)评审面试要求
1、凡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审面试。面试时,申报者须用PPT形式进行汇报,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的社区医疗任务、疾病普查、健康教育、重点人群保健、计划生育指导等各项工作情况,以及发表的论文、承担的课题、临床创新等),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在国外执行援外医疗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并提供有关批件等材料,经批准,不参加面试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汇报的PPT材料,可以进入评审程序。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援外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见附件5)。
在国内执行对口支援公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参加面试,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经批准不参加面试,需提供汇报的PPT材料进入评审程序。
3、申报人员制作和上报PPT要求
(1)申报人员制作PPT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社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
(2)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须汇总申报人员PPT电子文档后,统一于9月26日前上传至《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
(八)其他事项要求
单位或主管部门在上报申报材料时,按《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软件信息要求上报。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一)受理时间:9月2日至3日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都北路408号)。联系电话:021-63596135
(三)费用:评审费1000元/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2、《远郊、非城镇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一览表》
5、《援外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
作者:
悟空
时间:
2015-3-9 21:36
这是申报的要求吧,那考试时间呢,也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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