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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婚流产被观摩,医院被判赔偿一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翁志蓬    时间: 2004-11-5 08:20
标题: 未婚流产被观摩,医院被判赔偿一万元。
据新华社电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青岛市首例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案。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去年9月2日,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到青岛某医院做人工流产。作为青岛市某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医院组织了八九位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观摩。因麻醉处于睡眠状况的梁某在手术后醒来,听朋友告知其手术过程被无关人员观摩,遂与院方发生争执;因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转载自:news.dayoo.com   2004年11月03日 10:3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wxy7406    时间: 2004-11-6 00:38
医院好难开哦!以后学生出来动手能力肯定差!
作者: 权世辉    时间: 2004-11-7 22:18
医院难开就不尊重个人隐私吗?
其还是个教学医院,教出来的学生都不会尊重个人隐私怎么办>
作者: 761008    时间: 2004-11-7 23:28
医生首先应注意自我保护
作者: 林建春    时间: 2004-11-9 03:41
我是实习生时也观摩过人流,收益很大 .医学应该和个人隐私无干,
作者: zhongguolong518    时间: 2004-11-10 02:53
这个判决我个人认为不对,1.实习生也是医生嘛,医院又不是组织闲杂人员参观,2。如果这样医院岂不赔死,手术还敢做手术吗?以后实习生也别实习了毕业后直接工作算了。
作者: rlyfanc    时间: 2004-11-10 10:50
不看怎么会做?将来培养出大量庸医,受害的还不是老百姓。
在医生面前,在医生眼中,病人穿不穿衣服应该无所谓,要形成一种习惯。
现在有种风气很不好,妇科男医生没人去看,让一个女病人脱裤子检查,还要开导她半天,应该让她知道,我们是医生,不要以为我们是色狼。
作者: 小翼    时间: 2004-11-10 18:13
[emb10]为什么?以后还要不要医生给人看病了[emb16]
作者: sxdf    时间: 2004-11-15 03:50
这是一把双刃剑,两方都有伤害,但最终受伤的只能是患者。
作者: sxdf    时间: 2004-11-15 03:51
手术看了病人的内脏算什么???
作者: 李军    时间: 2004-11-30 06:49
[emb10][em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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