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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放射保健费 [打印本页]

作者: 鲸鱼    时间: 2007-2-22 04:03
标题: 求放射保健费
那位同道知道我们现在的保健费是多少?能否给出文件的批号和内容.
作者: zylocomo    时间: 2007-2-22 04:19
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
               国人部发[2004]27号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2]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度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 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作者: tzw136    时间: 2007-2-22 18:32
请问我们属于几类?一共有4类啊.
作者: 岩光蛋    时间: 2007-2-23 07:46
我这里是按2类给的,7元。
作者: 朱磊    时间: 2007-2-24 02:30
没有按标准执行,晕
作者: wnq    时间: 2007-2-26 03:16
我们普通放射按二类
作者: yanliu123654    时间: 2007-2-26 17:33
同仁们,我一分也没有.一个字,惨
作者: 艺术家    时间: 2007-2-26 19:44
我们属企业医院,企业不执行怎么办?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吗?
作者: 朱磊    时间: 2007-2-27 02:22
标题: 回复:求放射保健费




作者: wy232326    时间: 2007-9-20 00:27
我们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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