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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门诊医生“军规”摘选 [打印本页]

作者: lushijun    时间: 2009-4-17 23:51
标题: 门诊医生“军规”摘选
医界“军规”摘选

  ●门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模糊,留回旋余地,如“黄疸原因待查”等。

  ●检查应多做,尽量让病人做决定。凡患者拒绝之检查须于病程记录描述,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加带“后果自负”。病情交待要重,因为每项病情的恶化、加重的都会死人,也要患者或家属签字。他们签字越多,你的风险越小。

  ●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

  ●详细而且有选择地记录患者及家属的于病情治疗不利的要求及行为,部分要求其签字。

  ●别帮熟人的忙。永远不要收“红包”,收了你就是他“乖孙子”了。

  ●碰到危重病人,掌握以下步骤,有百利无一害:第一氧气,第二盐水,第三想上级。

  ●该下病危下病危,该下病重下病重,然后让家属签字。若他死了,你有已通知家属的证据;若他侥幸活了,你更不会有事,那显示了你的本事。

  ●全面书写手术前谈话,每项意外都可能导致死亡,并详细向患者家属解释。如果把他吓着了,不敢签字,你宁肯不做这台手术。在这年月,风险大的手术别做,不讲理的人别做,工作没做好的别急着做。

  ●不必相信下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医院的检查单及诊断、治疗方案,多做检查没错。

  ●不管怎样的病历上都记得要写上“不适随诊”这句话,万一病人离开医院后病情恶化你就有退路。

  ●全科同事要团结,遇事一致对外,脸皮要厚。要像法庭上的律师一般,敢于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豆腐说成是麦子做的。

  ●注意结交一些在社会上叫得响的“朋友”,他们能随时为你撑腰。

  ●任何情况下,千万不要不作为。

  ●最后,时刻想着,你眼前的这个病人可能就是下周到法庭上告你的人。 
作者: zjb    时间: 2009-4-18 00:22
医疗市场变得一团糟,简直打仗一样,你死我活。我的孩子坚决不让他当大夫!
作者: 余辉    时间: 2009-4-18 03:13
学习
作者: 泪洒红尘    时间: 2009-4-18 05:27
标题: 1
说得太好了,字字珠机,简直说出了行医者的心声!!!

[本贴已被 泪洒红尘 于 2009-4-17 21:27:48 修改过]

作者: 拾荒者    时间: 2009-4-18 06:27
确实有用!有些事都是逼得。
作者: shiqingfa    时间: 2009-4-18 15:49
学习中
作者: 影像孺子牛    时间: 2009-4-19 00:01
实话实说!
作者: tangyuan96    时间: 2009-4-19 02:53
时刻想着,你眼前的这个病人可能就是下周到法庭上告你的人。 
作者: 山野樵夫    时间: 2009-4-20 04:30
医生31条例,好好学习
作者: zsl6918    时间: 2009-4-20 14:21
有深度,不做老油条不行.
作者: xizhong    时间: 2009-4-22 06:18
保护我们自己。
作者: 魔镜    时间: 2009-4-23 02:37
安全第一
作者: 小兵张嘎    时间: 2009-4-29 06:11
全国通用啊,哈哈.
作者: glorymoonmay    时间: 2009-4-29 07:39
深感艰辛,有人竟然还说非典是上帝给医生的惩罚,真是无奈。是环境把我们这些人逼成这样的啊。
作者: yuhongjun    时间: 2009-4-30 14:02
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作者: hwc218    时间: 2009-5-2 06:26
很有才的。学习中。
作者: 如醉卧风    时间: 2009-5-2 09:27
我是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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