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秉公报告是首要的.
2.那不准的,该请示上级医师的就请示,该进一步检查的进一步检查.
3.纠纷类的报告尽量模糊些,特别是有关肋骨的,初诊最好不报几根骨折,多根骨折最好--复查骨折多了也正常.
4.结论不要下死,最好多用\"考虑...\"、“建议...”等等
5.该踢皮球的踢皮球,让临床的那帮鸟人自己诊断.
6.保险类的报告要特别注意,尽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出事后确保自己能全身而退.
7.严格按照申请单上的要求部位检查,甚至连病人的姓名都不能随便改动.
[本贴已被 qiushi 于 2009-8-15 11:50:16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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