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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z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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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闹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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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3-29 12:3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当地的就这样搞,有个黑名单。。可以给你门诊看,要住院就一句话没床位了,你去其它医院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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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3-30 14:49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人管管无礼医闹人员,拿医院来治富,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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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3-31 23:10 | 只看该作者
想法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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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5-14 14:48 | 只看该作者
出事最多的是急诊,对你的要求就三点必须得接,一定要快,不能错,这三放一起没啥说的
医闹分两种一种是真想闹,整点钱
一种是真接受不了,也是要钱
说到底是什么啊,你没让人满意,
为啥你没让人满意
你失吴了,有可能,也有可能是必然的结果,让你飞起来你飞不起来也能算你的错
说到底没一个好的制度,责任不明
就说咱们,让你三十分钟写一个片你说你写错了可以算误诊,那让你两分写一个写错了,你算错,左侧基底节小点片低密度影要是是胶质瘤你写成腔梗了怎么办,这也算错,那以后只能写成低密度影了
说了也没用
在说医闹这个点看定意了,你不管人家是为了整钱来做手术还是为什么,没整好赔钱很正常
但一不能上医院闹,二不能找个人闹,有事上法庭,除此以外要重罚,就是这个急诊不好办啊,你不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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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6-1 21:0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医患矛盾突出是事实,但医疗纠纷也要分个是非曲直,本人一贯反对无理医闹,但去年发生在本人亲属身上的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让我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想法。
去年端午节,本人岳父去陕西铜川看望战友,突发脑栓塞,当时到铜川新区医疗就诊,在医院做CT检查,未检出病灶,该院医生认为自己水平有限,将我岳父转至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再次做CT检查,CT片显示左侧顶叶皮髓质交界模糊,脑沟变浅,但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仍未做出明确诊断,以至耽误了最佳溶栓治疗时机,最可气的就是我岳父端午节凌晨到铜川市第一民医院,医院CT报告迟至第二天下午2点多才出来。我当时在南阳,中午接到电话,当时带车前往铜川,晚上七时左右到,医院的诊断是昏迷待查,当时我看了CT片并对岳父进行了体检,即向值班人员说明是脑栓塞,并约见了内一科的主任。第二天,医院护士在留置针取静脉血时未封管,导致病人失血及留置针阻塞,护士不是进行更换,而是用棉签擦拭一下,就直接用注射器冲,后再次阻塞后,护士在家属多次崔促下才于两小时后进行了更换,当天,进行头部物理降温的亚低温治疗仪反复故障,导致患者在室温37度下头部被毛巾等包埋,连正常体温都难以散失,中午时我们发现患者昏迷加重,指脉氧下降,多次找值班大夫反映病情,值班大夫不管不问说指脉氧90以上就是正常的,而实际是指脉氧94以下就是缺氧。下午五时许我岳父出现脑疝,当我们再次叫来值班大夫,值班大夫在检查到患者双侧瞳孔不等大时还没有意识到是脑疝形成,还在问我岳母我岳父是否有眼疾,当我说是脑疝形成了,要其赶快抢救时,她拉着我到病房外说要转科,我说转科可以,但要赶快抢救,蔡秀侠医师在问护士上组脱水药是1 小时前使用时,说不用用甘露醇了,我再三要求下,蔡医师才开了125ml甘露醇,而滴速不超过20滴每分。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要求立即封存病历。而医院医务科及院长则迟至5、6小时才到现场,为医务人员编造病历创造条件。
即便如此,在内一科科主任及护士长给我们打印的病历上还是漏洞百出,简直无法想象是三级医院的病历。(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电子病历,事发时病历夹中无纸质病历)。
病历显示,护理人员违规执行医嘱,未按医嘱进行护理工作(按时观察病人神志与瞳孔),当天封存的病历长期医嘱上出现了第二天医生与护士签字执行的医嘱,患者昏迷状况下医护给患者静脉注射完安定,患者的神志竟然出现清醒的状况。出现脑疝后2小时护理记录上患者瞳孔的记录仍是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患者上午静脉留置针损坏时段内入量竟然高达每秒5ml等等违背常理的记录。
事情的最终结果是我岳父在医院误诊、误治,医院医护人员违规医疗等情况下含恨死亡。事件发生后,我方要求进行医疗鉴定,医院百般阻挠,在我岳父死亡一周后,医院才再次通知我们再次进行病历封存,而当我们到了医务科时,医务科让内一科蔡秀侠拿来的病历上医护人员的签字仍未完善,医务科长竟当着我的面让蔡医师电话通知当事医护人员来院补签,我及时阻止时对方反污我要抢夺病历,当我打110报警时,医务科要蔡秀侠在病历袋上写上医院电脑故障未完善等字样。
在进行医疗鉴定时,医疗专家们根本就不看病历上矛盾重重的记录,反而听信当事医师编造的谎言并不容我们进行辨驳,并于当天下午快速的鉴定为非医疗事故。
鉴定结论是:1、医护人员诊疗符合规范;2、病历存在问题,有待改进;3、患者死亡是病情重,与医疗器械故障无关。
而我们要求进行省级复鉴时,铜川市卫生局让我们自己去,到了省医学会,医学会说让卫生局亲自来,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当时拿着铜川市卫生局的委托申请)。我们回到铜川后,铜川市卫生局又向我要身份证、结婚证明、单位证明等。反反复复近两个月,最后又通知我说省医学会退回了我们的申请,理由是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历造假,而当我要陕西省医学会退回函时,铜川市卫生局说病历假的太很,省医学会根本就没出。让我们去法院直接告医院。
诸位亲们!
你们拍拍良心,我是从医二十余年的医生呀,自己从事过大内科、兼管过病历,现在从事医学影像诊断。才能抓住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的种种过失,即便如此,在我们不闹并主动支付了首鉴的鉴定费用后,时值今天,医疗事故发生近一整年了,我们得到的除了一次次情感伤害及财产损失外,还有什么?
无耻的医疗鉴定,无法无天的鉴定专家,失去监管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让我深刻的认识到在中国守法者永远是弱势一方,不管你是医护人员还是患者,在中国法律只是来维护强势群体利益的,尽管许多无耻的官员们在百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违法后说百姓是法盲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实事就是你们前面看到的,用合法的方法维 权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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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6-1 21:34 | 只看该作者
顺便补充点常识,脑栓塞发生后三小时入院溶栓再通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再通后很少留后遗症。而我岳父在铜川新区医院入院时是在发病不足一小时,转到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时仍不到3小时。在铜川新区时CT片上病灶的确未显现,而在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的CT片上已有早期改变皮髓质模糊、脑沟变浅等。特别是结合偏瘫、意识障碍等体征是非常容易做出脑栓塞诊断的。所以本人才说是铜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误诊、误治。
患者入院后第二天,静脉留置针阻塞导致上午治疗中断两个多小时,加上亚低温治疗仪故障,患者头部升温,脑代谢加强,促使脑水肿、脑疝形成。这是医院的第二个过错,也是导致患者脑疝死亡的直接原因。
医护人员违规涉及护理人员违规执行医嘱,不进行三查七对(医嘱上出现第二天执行的医嘱),医生不负责,未注意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护理人员未按医嘱观察患者瞳孔与神志(编造出静脉注射安定后出现意识清醒、出现脑疝后2、3小时瞳孔等大等圆等记录)。医生在脑疝抢救时甘醇露用法错误,应加压静推而实际是缓慢静滴。等等等等。
事发后我们到卫生局医政科反映情况,铜川市卫生局领导推说自己不懂医学,我们到信 访局上访,对方进行了病情了解后再无下文。我们向卫生部反映,卫生部要我们进行省级二次鉴定,我们按卫生部要求进行鉴定申请后,再遭百般刁难并最终被退回申请。又让我们进行司法诉讼。一句话,这群无耻的官员们就是要拖死你。
所以,当你们再次骂医闹时,你们可拍拍自己的良心,不闹行吗?在中国合法维 权 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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