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见很简单,估计也很有效。
医改的重点应该是1、 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尤其基层卫生人员的待遇。建议享受公务员待遇或更高待遇。
2、人们医疗支出打得最重要原因来自药品器械(众所周知)而不是检查治疗费, 药品应实行统一购销,全国药品经医药公司批发到各医疗单位,出厂价加5%为批发价,批发价加5%为销售价,医院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和政府一样划到公务员待遇。制定法律除医药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药品代理批发。违者判10年。不按规定涨价者,同等待遇。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真正得到实惠。不过这样初冬了药剂科主任、院领导、开单医生、经销商(个体为主)卫生主管领导的利益,和我们放射科无多大关系。得罪几十万人的利益换来13亿人的利益还是划算的。要不这样,怎么改也难成功。医药公司享受公务员待遇,收入上缴。工资支出归财政所管。
我想,以上两条如果实现全国医疗支出每年将节省几千亿。老百姓的负担也就明显减轻了。
[本贴已被 zhangzhongshou 于 2008-10-16 12:35:56 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