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哪位兄弟看了刚才中央2台播放的《经济与法》栏目的内容?一名怀孕19周的孕妇因为外伤急诊在福建晋江金井卫生院一天内照了6次片,后来才知道射线对胎儿有影响,多方咨询危害后果,并由上级医院出具“连续6次照射可能会造成胎儿放射性脑炎”的结论,最终引产了。但转身就把这家医院的放射科医生告上了法院,说进行检查前放射科医生并没有告知有此隐忧,也没有询问其是否怀孕。结果,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9万。赔偿数额对于我们来说虽然不至于倾家荡产,但放射科医生面对镜头拼命地做徒劳的解释,那窘境让人难忘而揪心,天天都提心吊胆地工作,但谁知道下一个面对镜头的不是我们医院放射科的同事或自己呢?这在基层及诸多医院存在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