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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千万要警惕啊,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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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0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知道有哪位兄弟看了刚才中央2台播放的《经济与法》栏目的内容?一名怀孕19周的孕妇因为外伤急诊在福建晋江金井卫生院一天内照了6次片,后来才知道射线对胎儿有影响,多方咨询危害后果,并由上级医院出具“连续6次照射可能会造成胎儿放射性脑炎”的结论,最终引产了。但转身就把这家医院的放射科医生告上了法院,说进行检查前放射科医生并没有告知有此隐忧,也没有询问其是否怀孕。结果,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9万。赔偿数额对于我们来说虽然不至于倾家荡产,但放射科医生面对镜头拼命地做徒劳的解释,那窘境让人难忘而揪心,天天都提心吊胆地工作,但谁知道下一个面对镜头的不是我们医院放射科的同事或自己呢?这在基层及诸多医院存在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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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24 06:51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能怪放射科医生呢,是临床医生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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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9-24 08:07 | 只看该作者
临床医生应该询问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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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9-24 16:37 | 只看该作者
教训呀教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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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9-25 04:36 | 只看该作者
临床医生开申请单,能说没责任吗?面对急诊患者,我们能做放射危害解释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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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9-25 17:51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能怪放射科医生呢,是临床医生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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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9-25 19:37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以后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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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9-25 20: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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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9-26 02:21 | 只看该作者
临床医生应附有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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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9-27 03:0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门口都贴了告知,怎么能怪上放射医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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