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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放射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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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2-22 0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位同道知道我们现在的保健费是多少?能否给出文件的批号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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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2-22 04:19 | 只看该作者
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
               国人部发[2004]27号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2]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度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 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事部 财政部 卫生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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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2-22 18:32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我们属于几类?一共有4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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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2-23 07:46 | 只看该作者
我这里是按2类给的,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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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2-24 02:3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按标准执行,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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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2-26 03:1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普通放射按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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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2-26 17:33 | 只看该作者
同仁们,我一分也没有.一个字,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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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2-26 19:4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属企业医院,企业不执行怎么办?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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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2-27 0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求放射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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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9-20 00: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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