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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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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0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enter]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center]
[center]陕职改办字(2009)113号[/center]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168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安排,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共同遵照此文件的政策条件执行。

  一、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对没有空岗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申报,即单位当年退休二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方能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同等级的职称资格。在西安市区以外的市及市以下单位工作的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今年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附件1)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为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2年;
  ③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不少于4年;
  (以下4-9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任职不少于5年);
  ④大学本科以上毕业;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⑥大学普通班毕业;
  ⑦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⑧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⑨中专毕业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年;(本条仅适用于全省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山区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
  3、从2009年起,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3年,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5年,方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从2011年起,后取本科学历人员,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参评高级职称。

  (三)外语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层支医条件: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2006)393号)文件规定,“ 省、市属及驻陕企事业、高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支医一年”,从今年起,三年内逐步过渡执行的具体要求为:
  (1)2009年参评,要求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支医3个月以上,作为城市医疗单位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9个月的支医任务。2010、2011年参评,要求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支医6个月以上作为参评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6个月的支医任务。
  (2)2006年、2007年、2008年取得高级资格人员,未完成支医一年任务的,其单位不可予以聘任。
  申报人员须持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方可申报参加2009年度卫生高级资格评审。

  (六)科研能力条件:
  陕西省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一览表

: 1、表中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特定解释见附件2。
   2、表中“完成科研项目﹡﹡﹡”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

  从2010年起,将逐年提高卫生高级职称晋升科研能力条件标准,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从今年起,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降低论文要求,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临床技术及解决当地病患的能力。为了降低乡镇人员的评审费用支出,全省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在各市进行。评审通过人员,省职改办批文及颁发证书时,注明取得的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聘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乡镇卫生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参加即将在各市进行的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评审。

  (八)继续教育条件(参考条件):

  按照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为医务工作者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鼓励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陕西省各级各类人员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参考条件


  二、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省卫生厅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报告一份,报告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陕西省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见附件3)一份,根据《 <申报简表>填表说明》(见附件4),按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凡免试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者,需提交免试申请表;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须提供延退批件。
  6、论文著作:必须是任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论文每人仅限提供2篇,每篇一式两份(其中:评审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评审论文、专著,须在首页左上角注明《评审论文(专著)》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等,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5。
  8、参加支医工作的医师必须提供经支医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盖章的《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内容必须属实,凡有伪造、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73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原件由各地市审查的,只报加盖印章的复印件;省级各单位报原件及复印件。全省外语、计算机合格证报原件和复印件。
  4、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6),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见附件7),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为统一工作进度,须按下列时间进度掌握:
  10月30日前,各单位向职工传达文件,进行申报,各主管单位和部门对辖区、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
  11月初开始,省卫生厅职改办将会同省职改办开始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全省各卫生、中医高级评委会评审条件、标准、程序等,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非国有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人发(2002)51号)精神,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报送评审。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规范的专业名称申报,《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见附件8。
  (四)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
  (五)晋升正高级和副高级资格,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见附件9。

  做好卫生高级职称工作是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鉴于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较以往有了较大调整,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卫生高级职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并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确保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
    1、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2、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的特定解释
  3、陕西省卫生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
  4、《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5、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6、评审材料目录
  7、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8、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9、2009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安排

【原文出处】陕西卫生网(http://www.sxhealth.gov.cn/xxxx.asp?no1=9563)



[本贴已被 翁志蓬 于 2009-10-18 23:18:16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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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0-19 07:23 | 只看该作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

[center]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center]
[center]陕人社发(2009)168号[/center]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级各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科学、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职称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卫生系列职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各层次、各方位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进行调整和提高。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过去有关条件及评审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以下政策:

一、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考虑有些满岗单位的事业发展和优秀人才的培养,从今年起,对于没有空岗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的办法申报,即单位当年退休二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方能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同等级的职称资格。为了留住和吸引人才,在西安市以外的市及市以下单位工作的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

二、职称评审应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能够全面反映专技人员在本单位的医德医风、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实际情况。申报高级职称必须与单位年终考核相结合,规定要求:
1、申报副高级职称,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2、申报正高级职称,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三、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从今年起,申报高级职称除具备原来规定的条件外,科研能力条件做如下提高:
1、申报副高级职称
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论文,论文要求为所申报专业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
2、申报正高级职称
申报正高级职称,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名;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2次以上,均为第一完成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市辖区)人员,是当地学术带头人,并在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
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省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城市医疗卫生单位(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须具有市、厅(局)级科研课题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③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④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⑤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有填补我省本领域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四、为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培养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的能力,重申执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发[2006]393号)文件规定,即“ 省、市属及驻陕企事业、高校、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支医一年”,从今年起,三年内逐步过渡执行的具体要求为:
(1)2009年参评,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到农村支医3个月以上,作为城市医疗单位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9个月的支医任务。2010、2011年参评,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到农村支医6个月以上作为参评必备条件,在单位聘任前再完成其余6个月的支医任务。
(2)任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任期内未完成支医任务的,须完成规定的支医任务后方可申报主任医师,在单位聘任前完成其余支医任务。
(3)2006年、2007年、2008年取得高级资格人员,未完成支医一年任务的,其单位不可予以聘任。
五、为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留住乡镇卫生医疗单位技术骨干,提高基层一线专技人员待遇,从今年起,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申报副高级职称,降低论文要求,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临床技术及解决当地病患的能力。为了降低乡镇人员的评审费用支出,全省乡镇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在各市进行。评审通过人员,省职改办批文及颁发证书时,注明取得的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聘用。

六、近年来,专业技术人员持后取学历申报高级职称人数大量增加,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需要多年的临床实践,为了确保高级职称质量,从今年起要求,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3年,方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本岗位实践满5年,方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的医学专业学历。从2011年起,后取本科学历人员,须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方可参评高级职称。

七、根据陕西省卫生专业高评会评委票决结果,2009年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目录新增23种期刊,同时,对于《中国社区医师》《实用医技杂志》两期刊,经评委认定不符合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从2009年度起在卫生高级资格评审中不再认可。目前全省推荐的认可期刊目录共1025种。

八、根据国家执业医师注册有关规定,医师执业类别注册已不设输血专业,从今年起,卫生系列高评会取消输血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便保持和国家规定的统一。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原文出处】陕西卫生网(http://www.sxhealth.gov.cn/xxxx.asp?no1=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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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0-19 23:3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是越来越复杂了        越来越不好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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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0-20 05:43 | 只看该作者
最难搞的是指标,最不公平也是指标,若不改革,今生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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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20:19 | 只看该作者
扯蛋!明目仗胆与国家政策背离!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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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11 18:48 | 只看该作者
政策由人定,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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