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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四川的站友今年进高称(西医类)要答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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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6 0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川的站友:您们好!
     文件说由于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取消了今年理论考试,除破格晋升外免答辩,只收240元,我们单位说今年全部都要答辩,收了320元,但我们没有见到发票,说是丢了,今年进高称(西医类)要答辩吗?如果不答辩的话就不复习了。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本贴已被 尚和棍儿 于 2008-9-5 18:48:25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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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6 02:49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考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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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9-8 01:58 | 只看该作者

要答辩!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川卫办发〔2008〕393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级有关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08年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职改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川职改〔1997〕23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按照川人办发〔2005〕367号文有关规定,同时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和申报条件。对今年按规定免考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除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川人办发〔2005〕367号文第四条(一)款中关于副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2)、(3)项的规定。对于川卫办发〔2008〕351号文规定的副高级任职年限,均从取得中级资格的时间起算。

二、申报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答辩。对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答辩。

(一)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地震局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的通知》(民发〔2008〕105号)认定的我省39个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县(市、区)的申报人员和承担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的非极重灾区、非重灾区的申报人员。

除39个受灾县(市、区)外,其他免予答辩的人员需填写《四川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5.12”抗震救灾情况表》,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二)经组织派遣承担援外工作任务,不能如期返回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

三、各级卫生、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推荐工作,卫生部门要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送同级人事部门复审,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附件:1.四川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5.12”抗震救灾情况表

2.四川省“5.12”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39个县(市、

区)名单

附件下载:请点击此处下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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