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听蝉观竹在2009-8-16 22:49:00的发言:[br]开始没有必要一律删除。可以由版主向发贴者提出要求,要求提供患者年龄、性别以及临床症状等,如果不听者,影响大家对病例讨论,则考虑删除!
支持补全!过则勿惮改。虽然资料不全,上传仍然是辛苦劳动,一棍子打死不人道。可以由版主辛苦些,向发帖者提醒补全,一是站内短信提醒,二是在病例前用大号红字要求补全。这样形成氛围,督促大家尽量完善资料。实在无法取得完整资料的好病例,也允许发,但可以在病例前说明,绝对反对为了资料的完整性而造假资料,祸国殃民!。做的太死,有逼良为娼之虞!
[本贴已被 吕军浩 于 2009-8-17 7:59:34 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