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费不按规定兑现
劳动部门不能只当“布谷鸟”
国庆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出权威答案。不过,劳动部门的提醒虽然每年都会唱几次,结果还是收效甚微。为什么一个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法律规定,就是落实不了?其中有两个解不开的死结。
一个死结是职能部门监管失职。政府部门对加班工资的监管,目前有两种做法,但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种做法是宣传法律,不去落实法律,他们像“布谷鸟”一样催耕催种,但是,提醒劳动者有什么用呢?第二种做法是,对投诉来的不发加班工资的问题进行查处。但是拿不到加班工资的人,又有几个敢去投诉呢?
另一个死结是《劳动法》失之于软,不能保护劳动者权利。老板不发加班工资,劳动部门未必会知道。即使顶起真来依法查处,也不过是补发本该发的钱,没什么损失。
要保证劳动者能拿到加班工资,就必须解开上述两个死结。
第一,劳动部门要主动保证法律的落实。对于没有落实规定的企业,做到心中有数,限期督促落实到位。
第二,对不发放加班工资的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罚。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此一来,不执行加班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将面临风险。
当《劳动合同法》明年施行后,希望我们的监管也跟上去,共同发力解决加班工资兑现难的问题。(据《检察日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