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异常
建议结合临床
诊断
一、典型高热惊厥的诊断标准
1、最低标准
(1) 首次发病年龄 4个月至3岁,最后复发年龄不超过6-7岁。
(2) 发热在38.5℃以上,先发热后惊厥,惊厥多发生在发热24小时内。
(3) 惊厥呈全身性抽搐,伴有意识丧失,持续数分钟以内(一般15分钟内),发作后很快清醒,一次高热过程中,只出现一次惊厥。
(4) 无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其他脑损伤。
(5) 可伴随有呼吸、消化系统等急性感染。
2、辅助标准
(1) 惊厥发作2周后脑电图正常。(2) 脑脊液常规检查正常。(3) 体格和智力发育正常。4) 有遗传倾向。
二、不典型高热惊厥诊断标准
1. 首次发病年龄可在6个月前或6岁以后;2. 发热程度<38.5℃;3. 惊厥持续时间可达15-30min以上,一次发热过程中惊厥反复发作;4. 惊厥呈明显局限性;5. 惊厥发作后有暂时性麻痹等神经系统异常; 6. 热退2周后脑电图有异常(如有慢波等非特异性异常) 。
三、不应诊断为高热惊厥的情况
1.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伴惊厥;2. 中枢神经其他疾病(颅脑外伤、颅内出血、占位、脑水肿癫痫发作)伴发热惊厥者;3. 严重的全身性生化、代谢紊乱,如缺氧、水电解紊乱、内分泌紊乱、低血糖、低血钙、低血镁、维生素b6依赖症等惊厥;4. 明显的遗传疾病、先天缺陷或神经皮肤综合征(如结节性硬化)、先天性代谢异常(如苯丙酮尿症)和神经节苷脂病等时的惊厥;5. 既往有无热惊厥史,不应诊断高热惊厥;6. 新生儿期惊厥,应进一步详查病因。
四、高热惊厥持续状态的诊断标准
符合上述高热惊厥诊断标准(第1-(3)项除外),且有反复或连续惊厥,持续30分钟以上,在此期间意识不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