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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转帖十分气愤,同时也十分的痛心与压抑。在科学不发达的过去,人们尚知道医生治病不治命的道理,现在的一些人完全漠视如今医学存在的不可知性与非常规性,一味做超常要求,一旦目的达不到,就采取非法手段。如此种种,只能说明我国大众的整体素质低的可怜—包括认知素质、自我约束素质以及作为公民就医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素质!
曾经看到一些报道,一个在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医的妇科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理由是医院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安排实习医生观摩。我实在不明白,人会如此的自私!没有实习观摩,合格的医生如何产生?只在书本上纸上谈兵训练出的医生你会信么?你把医生经验的积累寄希望于别人的无私,自己却维护所谓的什么隐私。
就在刚刚,我经历了一件生气的事:一起来了好几个打架的患者,在做检查时,家属根本不按要求套鞋套,而且在检查中,既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告到检查室外等候,并多次打开扫描间的门。在受到工作人员的告戒后,反倒气势汹汹地威胁到:“你他妈罗嗦什么?想找死啊?人要有什么事,我把医院给平了!”就是如此的素质,你又奈何?!打架时不计后果,现今却把帐算到医生头上!
太多的种种,已经让医务人员麻木,而部分媒体的无知报道,又让医务人员心灰意冷了!
湖南衡阳南华大学悲惨的事情,决不是孤立存在的事件!设想一下,如果被实施暴行的医生是某些领导的子女、亲友,这件事情的结局又会是什么?这难道不让人深思:究竟是人大于法,抑或是法大于人?!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可就偏偏谈不明白![emb5][emb10]/生气/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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