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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dlw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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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急的事:放射条例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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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3-6 05:3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这样?那么高强是不是该下台了?为什么中国人看不起病这个问题不去好好解决,病人签个字就能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他不向中国人道歉,然后引疚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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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3-7 0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很急的事:放射条例的实行

“《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且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我们影像可是越来越难了,我从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就是病人状告医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对身体有害的放射线体格检查,要求索赔,好像还胜诉了。要求医院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主动提供眼晶状体、性腺、甲状腺、乳腺等部位的防护,否则病员就可以跟医院索赔。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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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3-8 04:1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老找我们的麻烦,做放射检查是临床医生的需要,与我们干放射的何关?我们干放射的不会到大街上拉病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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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3-9 03:42 | 只看该作者
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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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3-9 06:28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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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3-9 15:59 | 只看该作者
需要影像资料的是临床和病人而不是我们影像人!
现在医疗界的混乱(医患对立、责任推萎),做影像检查临床医生乐此不片彼,有责任推向影像医生,此道欠公道!
在下奉劝诸位多根弦,能不做尽量不做,小心无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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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3-12 04:05 | 只看该作者
去他妈的,谁想的啊,少年的肋骨折了让医生切开找找找哪儿断了,这不接受x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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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6-3-12 0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很急的事:放射条例的实行

以下是引用sdqzwyx在2006-3-6 22:55:00的发言:[br]“《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且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br]    我们影像可是越来越难了,我从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就是病人状告医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对身体有害的放射线体格检查,要求索赔,好像还胜诉了。要求医院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主动提供眼晶状体、性腺、甲状腺、乳腺等部位的防护,否则病员就可以跟医院索赔。哎!
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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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6-3-13 00:53 | 只看该作者
患者有保障了 医生也可以推卸部分责任了 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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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5-9 05:17 | 只看该作者
还没接到通知啊!真有这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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