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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目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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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 CT030:【】女,70岁,咳喘数年,咳痰,偶有咳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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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4-2-5 03:50 | 只看该作者
九目段是ct网站第一大腕!你好牛啊。[em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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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4-2-5 05: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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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4-2-13 08:59 | 只看该作者
[emb6]/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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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4-6-13 05: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病人既然还没有最终结果,我还是想谈谈自已的看法:
我认为本例诊断为支气管扩张(大部分是囊状的,也有柱状的)并感染应该更合理一点。绝大部分透亮区壁较厚,形态不规则,与肺囊肿的类圆形和薄壁有所不同;至于右下肺有一囊腔似肺囊肿还可以讲得过去。还有:纤维索条灶只能做描述用,不能做诊断病名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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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4-6-13 05:25 | 只看该作者
典型支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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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4-6-13 17: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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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4-6-13 1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病例030:肺

以下是引用向医生在2004-6-12 21:01:47的发言:[br]这个病人既然还没有最终结果,我还是想谈谈自已的看法:[br]我认为本例诊断为支气管扩张(大部分是囊状的,也有柱状的)并感染应该更合理一点。绝大部分透亮区壁较厚,形态不规则,与肺囊肿的类圆形和薄壁有所不同;至于右下肺有一囊腔似肺囊肿还可以讲得过去。还有:纤维索条灶只能做描述用,不能做诊断病名用吧?![br]

诊断支气管扩张(大部分是囊状的,也有柱状的)并感染,我不反对。纤维索条灶当然不是病名,为什么只能做描述用?不能用到诊断印象里呢?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报告的内容可以写成任何形式,写成什么样,怎样写是它的形式,而本质是内容所包含的意思,只要是不脱离这病例正确的本质,至于形式它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外表而已。而这个外表我们尽量去遵守,但灵活灵动不能被视为哥伦布吧。

[本贴已被 九目段 于 2004-6-13 9:41:06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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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4-6-13 23:33 | 只看该作者
不如再来个肺纹里增粗,不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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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4-6-13 23:4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你的报告里加呀,警察不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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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4-6-14 02: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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