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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生“军规”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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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2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医界“军规”摘选

  ●门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模糊,留回旋余地,如“黄疸原因待查”等。

  ●检查应多做,尽量让病人做决定。凡患者拒绝之检查须于病程记录描述,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加带“后果自负”。病情交待要重,因为每项病情的恶化、加重的都会死人,也要患者或家属签字。他们签字越多,你的风险越小。

  ●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

  ●详细而且有选择地记录患者及家属的于病情治疗不利的要求及行为,部分要求其签字。

  ●别帮熟人的忙。永远不要收“红包”,收了你就是他“乖孙子”了。

  ●碰到危重病人,掌握以下步骤,有百利无一害:第一氧气,第二盐水,第三想上级。

  ●该下病危下病危,该下病重下病重,然后让家属签字。若他死了,你有已通知家属的证据;若他侥幸活了,你更不会有事,那显示了你的本事。

  ●全面书写手术前谈话,每项意外都可能导致死亡,并详细向患者家属解释。如果把他吓着了,不敢签字,你宁肯不做这台手术。在这年月,风险大的手术别做,不讲理的人别做,工作没做好的别急着做。

  ●不必相信下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医院的检查单及诊断、治疗方案,多做检查没错。

  ●不管怎样的病历上都记得要写上“不适随诊”这句话,万一病人离开医院后病情恶化你就有退路。

  ●全科同事要团结,遇事一致对外,脸皮要厚。要像法庭上的律师一般,敢于把白的说成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豆腐说成是麦子做的。

  ●注意结交一些在社会上叫得响的“朋友”,他们能随时为你撑腰。

  ●任何情况下,千万不要不作为。

  ●最后,时刻想着,你眼前的这个病人可能就是下周到法庭上告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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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4-18 00:22 | 只看该作者
医疗市场变得一团糟,简直打仗一样,你死我活。我的孩子坚决不让他当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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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4-18 03: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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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4-18 05:27 | 只看该作者

1

说得太好了,字字珠机,简直说出了行医者的心声!!!

[本贴已被 泪洒红尘 于 2009-4-17 21:27:48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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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4-18 06:2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有用!有些事都是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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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4-18 15: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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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4-19 00:01 | 只看该作者
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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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4-19 02:53 | 只看该作者
时刻想着,你眼前的这个病人可能就是下周到法庭上告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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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4-20 04:30 | 只看该作者
医生31条例,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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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4-20 14:21 | 只看该作者
有深度,不做老油条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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